1.汉川市政府和民政局不执行中央的安置政策汉川市祭祀?
根据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国发〔1999〕27号发布第四条: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一)服现役满10年的;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不管拿新的、旧的政策来衡量,我们服役满12年的都在政府义务安置工作之列汉川市祭祀。汉川市民政局采取对我们转业安置事情,百般推诿,强调安置困难,需要时间和条件,就是不予安置;汉川市政府居然剑走偏锋,借新政策出台之机,寻找推诿的理由,说国家新的安置政策出台,湖北省会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现在省里的细则还没有下发到汉川来,我们汉川民政局也不好执行安置政策。让我们都等着细则、等细则。从2011年底到2012年12月7日我们无数次地询问,民政局都是以类似的答复搪塞我们,并且还百般不耐烦。
2.《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官自谋职业试行办法》明确规定采取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安置汉川市祭祀,这个政策到了汉川就变成了需要自谋职业即货币安置政策呢?
根据《湖北省城镇退役士官自谋职业试行办法》明确规定自谋职业是在本人自愿并且书面申请的前提下,采取的一种辅助安置,(一)待安置期间本人向入伍地安置工作机构提出自谋职业的书面申请;(二)安置工作机构审查,经民政部门领导同意后,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011年8月份湖北省汉川民政局安置办通知我们当年转业的几名士官,去办自谋职业手续,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3万元买断,与我们彻底撇清关系汉川市祭祀。汉川民政局的这一做法,遭到了我们坚决的反对。自谋职业是由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才可以施行的一种辅助安置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自谋职业强加于转业军人头上。为什么汉川非要强制性要求办理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补助金3万元,还要签订不合理的协议,与我们彻底撇清关系。现在汉川周边的好多城镇如孝昌,云梦,安陆,应城,荆门,仙桃,天门等都安置好了转业士官,为什么汉川不执行省政府的政策。
3.汉川市民政局说没有收到安置我们的通知汉川市祭祀?
我们转业档案是由东海舰队军务处直接发往湖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同意接收安置,将一式三联的《转业安置介绍信》一联回函东海舰队表示符合安置政策,予以接收;一份下达给汉川政府,将安置任务下达给汉川政府;一份发给转业士官本人,我们是拿着《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汉川市祭祀。当时汉川民政局也是接收的。说明我们的转业安置得到了东海舰队、湖北省政府的同意和认可的。汉川政府当时也是受领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现在时过一年多,汉川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那么省里下达安置任务,安置指标被谁占了?还是被人冒名顶替了?
4.现在汉川市民政局采用的是2套安置的“土政策”:“一是:父母亲有单位的安排在方面所在单位,二是:父母亲是农民的,没有靠山的,就需要自谋职业即货币化安置汉川市祭祀。
汉川市民政局回复说2001年到2011年汉川市祭祀,中省单位子女134人安置到父母所属单位,从2001年冬季开始到2011年,所有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官,采取自谋职业即货币化安置模式进行安置,那么中省单位的子女134人又怎么都安置在父母所在单位,还说至今没有开一个安置的口子,那不是自相矛盾吗?他们的安置汉川市政府和你们民政局你们是按照哪个文件执行的呢,我们不安置又是哪个文件规定的呢?这其中是否有权钱交易呢,你们是否敢公开这134人的名单吗?难道我们这些农民的儿子,把最美好的12年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的国防事业,就是要回家当农民的下场吗?农民的儿子永远做农民吗?
5.汉川市政府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利吗汉川市祭祀?
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汉川市祭祀。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汉川市祭祀。
由此可见,汉川作为一个县级市,只有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国务院及省人大、省政府的法律、法规、条例的义务,没有自己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何况汉川民政局居然拿出了与中央政策完全相抵触、相违背的“土政策”来汉川市祭祀。如果汉川政府的“土政策”有施行的必要的话,那置中央安置政策于何地?那汉川市还属于中国的序列吗?汉川政府还是不是由中央政府、湖北省、孝感市下辖的一级政府机构?
6.新的安置政策具体实施的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他们退伍的时间为2011年4月汉川市祭祀。其中有一个时间差的问题。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汉川市祭祀。《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是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们是2011年5月转业的,这正是在安置的6个月时间范围内,何来时间差之说。我们是5月中旬到部队转关系的。
7.汉川市政府说汉川民政局在我们待安置期间没有给我们任何生活补助,对我们的安置事情不闻不问汉川市祭祀。
根据规定,转业士官在待安置期间,政府要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而我们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没有拿到政府的一分钱生活补助,完全断绝了生活来源汉川市祭祀。我们都是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又正值中年,上有六、七十岁体弱多病的父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小孩,妻子又没工作。父母每天还要带着病痛的折磨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在田间劳累。日子过得举步维艰,致使家庭矛盾重重,时刻面临家庭破裂的窘境,这种苟且偷生的日子,使我们的生活失去光明,都丧失了继续生存的勇气!难道这就是把12年青春献给了党、献给了国家、献给了国防事业的老兵应有的下场。
于2013年1月22号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表重要讲话中说:“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汉川市祭祀。”那么汉川市政府又是怎么做的呢?
如果领导能看到这里汉川市祭祀,我们表示非常的感谢,您一定是位能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好领导,希望您能根据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为我们这些曾经为祖国和人民守土戍边的战士们做个主,给我们留一条活路!
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汉川市祭祀,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诉求:
(1)尽快安置汉川市祭祀我们在事业编制的岗位上工作;
(2)补发汉川市祭祀我们待业期间的生活补助;
(3)解决好我们十二军龄(工龄)的社保汉川市祭祀,医保续缴问题;
联系方式:王大伟15272826580 王继华18707163469 祁现军15114849584 曾铮1373631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