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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人民法院涉嫌枉法裁判!:寿光市祭祀

寿光市人民法院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寿光市祭祀,涉嫌枉法裁判、罔顾事实,严重违反中央司法公正的理念,请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关注此事:

  1、原告农民工石#奇于2017年1月16日将8210只鸭子卖给寿光天成鑫利农业发展公司的事实,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8日作出(2017)鲁07民终465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石#奇将8210只鸭子送到(卖到)天成鑫利公司,而天成食品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天成鑫利、天成饲料等与鸭头候万荣恶意串通,将原告送到天成的鸭子登记在孙自新的名下寿光市祭祀。

  2、原告2017年11月9日二次立案起诉天成鑫利、天成饲料、候万荣,诉前调解法官召集各方调解不到5分钟就说调解不了,寿光法院调解法官说潍坊中院的判决不管用,也不符合立案条件,四个月左右不给立案,经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问题后才勉强立案寿光市祭祀。

  3、庭审法官采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天成鑫利、天成饲料公司承认候万荣是他们公司的鸭头(业务销售人员),被告虽然口头主张石绪奇是把鸭子卖给了候万荣,可拒不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石绪奇把鸭子卖给候万荣,本案审判长对此没有向被告提出任何质疑,候万荣拒不到庭寿光市祭祀。4、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明显偏向被告,石#奇依法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EMS单号1018600110528),法官当庭说不予调查取证,违反民事诉讼法九十四条、九十六条规定。庭审后法官基本向原告明确了本案对会支持被告的主张,虽然被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依照法律规定,原告方提出有效证据证明,被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应当承

  担不利后果寿光市祭祀。

  5、被告山东天成鑫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寿光天成饲料有限公司整个庭审中不提供任何证据,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石#奇是把鸭子卖给候万荣的情况下,应承担给付货款的不利后果,而石绪奇已经提供证据证明将鸭子卖给天成鑫利的情况下,一审法官涉嫌与被告相互串通,枉法裁判,在(2018)鲁0783民初1916号判决书中,不予支持原告石绪奇的诉讼请求寿光市祭祀。一审法官本应从2018年4月11日立案,三个月内出具判决,直到2018年9月20日才出具判决,超过法律规定的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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