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物价局乱作为 包庇、纵容张店区物价局违规过渡公务员:淄博市祭祀
淄博市物价局乱作为淄博市祭祀。张店区物价局弄虚作假、违规过渡公务员,严重侵犯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淄博市物价局对其包庇纵容。2017年11月17日淄博市物价局通过国家信访局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再次向我告知:“同意并维持张店区物价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淄博市物价局的这一做法是对张店区物价局违规过渡公务员的包庇、纵容。张店区物价局违规过渡公务员的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淄博市物价局却同意并维持张店区物价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淄博市物价局如此不作为、乱作为,致党纪国法于不顾,严重侵犯执法人员合法权益,请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我于2016年6月15日向淄博市物价局提交的《关于张店区物价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复查申请》,市物价局于2016年7月21日通过邮局挂号信向我送达了《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对我要求复查的问题作了以下回复:淄博市物价局同意并维持张店区物价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确认张艳军等5名同志符合上级规定的公务员过渡资格条件要求。对市物价局的处理意见,我提出以下申诉:张艳军、牛俐、崔宪风、王玲、高伟5人不符合公务员过渡资格条件。省人社厅、省物价局、省公务员局鲁人社字[2012]395号文件规定,2007年12月21日前在物价检查机构工作,现在仍在物价检查机构工作的人员列入过渡范围。在上述期间张艳军、王玲在张店区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牛俐在物价局办公室工作,2012年物价检查人员过渡考试前牛俐编制在物价局,而不是检查所,市物价局《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却说牛俐自1984年1月以来其检查所编制关系没有变动;崔宪风在此期间由检查所调入价格管理科工作;高伟虽然在检查所岗位上,可其身份是物价局的工勤人员、打字员,市物价局《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却说1993年11月高伟经张店区人事局备案,办理了聘用制干部手续,聘用岗位在检查所,而实际情况是那时高伟在物价局办公室干打字员。难道区物价局有改变高伟同志编制的权利吗?请国家信访局调查核实。上述5名同志不符合物价检查人员过渡资格条件,2012年张店区物价局却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将张艳军、牛俐、崔宪风、王玲、高伟5人虚报为检查所的工作人员,既然市物价局《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说张艳军等5名同志符合上级规定地公务员过渡资格条件要求,张店区物价局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弄虚作假,虚报张艳军等5名同志的编制和工作岗位情况,以此欺骗市区人社部门及省市物价部门,难道以欺骗手段取得的过渡考试资格也是合法的吗?我从2016年3月29日起向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信访部门投诉,至今没有任何处理结果,请广大网民予以关注,特别是工作在价格监督检查岗位上的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