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些研究当前冤案的法学论文及相关新闻,根据不完全归纳推理,原来冤案的产生,大抵与当地政法委协调案件的潜规则有重大关联温州市祭祀。往往当地政法委书记有召开过三长会议,还分“大三长”会议(找公检法领导参加的协调会)、“小三长”会议(找经办人所在业务部门领导参加协调会)。
地方政法委“冤案协调会”的潜规则应该予以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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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协调会机制面临变革 干预判决致冤案频发
仲若辛:冤案沉思——地方政法委曾经协调的那些案件
盘点20起冤案:无一起是由司法机关主动洗冤
论政法委协调案件职能之废除
冤案产生的制度性原因
而鄙人在刑满(对永嘉县公安局、永嘉县法院寻衅滋事案)出狱后得知,本地政法委也找过检察院、法院协调温州市祭祀。政法委主动联系龙湾法院李敏院长(给龙湾法院发过密函,该函在不能公开的副卷中),再由李院长交代负责刑庭的周辉副院长,让一审法官告知我家属联系永嘉县政法委徐翔主任。徐翔一直在协调本案,数次动员家属劝我接受有罪免刑、私下则赔偿我几十万的调解方案。甚至徐翔说在开庭前一小时,还可以安排家属见面劝我调解掉……以上所说均有录音为证,永嘉县政法委是否属于插手干预司法活动?
据此温州市祭祀,请问永嘉县政法委前书记何莉平:
在刑拘鄙人前温州市祭祀,您作为当时的永嘉县政法委书记,是否也召开过永嘉县公检法三长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