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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副区长李建芳 你的队伍进行违法乱纪暴力强拆 你管不管?:扬州市祭祀

扬州市广陵区江阳东路484号1幢302室强拆案件个人陈述

  涉案房屋情况:

  房主祝生顺生前为扬州柴油机厂电工,因为房改够得该房产,该房屋所有权性质为私有产权扬州市祭祀。

  继承情况:

  祝生顺已经离世扬州市祭祀,目前其妻子李耀华(已90岁高龄)健在,祝生顺生前多次表示该房屋由2个女儿共同继承,李耀华也表示认可,2个女儿祝正兰和祝正美均表示认同,没有异议;

  文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拆迁公司人员胁迫威胁祝正美签字:

  2018年5月24号下午1点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约祝正兰(授权其女婿代表)和祝正美在南大科技园初次谈判,他们应该有录音吧?没录音我提供!看看我到底有没有配合谈判(初步我们要求安置住房,对方执意我们货币补偿,谈货币补偿我们要求参考周边房价1.4万/平),拆迁办未同意,期间正常联系;5月26号,扬州广陵区文峰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姓葛,电话:13338140488)以让祝正美回扬州看安置房为由,诱骗其到拆迁办公室,葛同志和相关拆迁公司的人(多达十几个人)对祝正美进行胁迫威迫逼签,将其困于拆迁办公室;5月26日17:36分,祝正美电话里向我求救表示多人围着她,困着她不给她出门,她身体不舒服,头疼需要回家休息,我立即与之前交谈过一次的街道工作人员(电话:13338140488)进行通话协商放人,对方态度蛮狠强硬,表示说今天不签字就困住人,不放人;交涉无果,祝正美报警,文峰派出所出警,在派出所期间,十几名街道工作人员和拆迁工作人员仍然肆无忌惮地进行胁迫威胁恐吓,说你出了派出所就把人扣走,也无法保证你人身安全;当晚21:55和23:28分,祝正美分别两次与我电话(有录音),表示对方胁迫威胁恐吓,如果签字画押了是被强迫的行为,对于被限制人身自由她自己表示不安,并表示迫于压力,打算签字逃脱;拆迁办强迫我们货币补偿,该拆迁房屋是唯一住房,我们要求置换安置房,可是拆迁工作人员凌驾于我们意愿之上,强迫,胁迫威胁情况下一直耗到次日凌晨2点多让祝正美签了货币补偿合同;对方扣人后也在不断地让祝正美和其儿子做祝正兰和李耀华思想工作,让我们前往扬州签字救人,我们从白天到夜里一直就被这事折磨!选择不妥协!该行为已经违法(违法依据:扬州市国有土地上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74号令第三十六和三十七条)扬州市祭祀。祝正美一直被文峰街道和拆迁公司的十几个人胁迫到夜里2点多,才迫于精神压力和威胁签字,签字后多日祝正美被折磨的已经没有胃口和心情吃饭,精神不振!该房屋的另外一个产权所有人祝正兰因为和其母亲在南京没有现身而幸免于难,祝正兰对于文峰街道办事处及其委托的拆迁公司的恐吓胁迫行为表示惶恐不安,并且拆迁公司有盈利拆迁(吃了政府发给拆迁人的补偿款)的嫌疑,而且未留补偿合同的副本给祝正美,同期拆迁的,就有货币补偿1.43万每平,强迫我们签了1.33万每平。

  报警缘由:不法分子违法强拆公民私有产权房屋扬州市祭祀,侵犯公民财产

  强拆主体: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办事处

  强拆时间:2018年6月28日

  2018年7月4日下午扬州市祭祀,百度贴吧网友告知我,我的房子被强拆了,并上传了所拍图片,很震惊,扬州广陵区文峰街道公然违纪违法,涉嫌雇佣不法分子在产权人祝正兰未签字的情况下将公民房屋进行了强行拆除,侵犯公民财产;由于该房屋是我父亲的(已过世),母亲健在,姐妹俩(祝正兰,祝正美)是房屋共同继承人,目前只有祝正美一个人被胁迫签字(祝正兰也没授权其他人代签),可是拆迁办未跟祝正兰联系并签署补偿协议,直接强拆了房屋,是谁授予的他们强拆的权利;我只知道只有法院的判决书才可以强拆我的房子;现在祝正兰完全不知情,也没签字,我们的房屋已经不法分子破坏并被夷为平地!得知并强拆后,据祝正兰调查取证,发现文峰街道办事处在2018年6月28日已经开始暴力强拆的违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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