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中的爆发!
----听珲春市祭祀了mp3录音内容,恶心,汗......
人做为灵长类高级动物,称之为人,珲春市祭祀我们都有自己做人的底线和最低标准.
刚刚见到一位特殊朋友,珲春市祭祀我听了他的讲述,并看(听)到他的证据.我很吃惊,气愤.我无语.
故原文转给网友,望看后留下您的想法,并请您广而告之.特别是告诉税务等机关部门的公务员,以防罪犯......
原文概要内容如下:
2007年6月8日,珲春市祭祀我(普通科员,被聘任科长无级别无待遇)被单位党委全体成员5位正副局长,即当时吉林省珲春市地税局5位局长(局长路晋稳,副局长方龙云.关鸿雁.安虎顺,局长助理景荣峰),把我叫到局长室,他们以局党委决定,让我销毁资金收支记录,该记录是违纪收取和使用,由乡镇政府以税收超收表示感谢名义而支付税务局款项记载,共计19.6万元.收取和使用此款4年(02--05)
2007年6月29日至10月31日,被检察院以找珲春市祭祀我调查,乡镇政府以感谢名义而支付税务局款项,逮捕125天(称因我认罪态度不好,不许保释),单位又为关心爱护我,做出了虚假伪证:乡镇政府是给我个人,该款全部由我个人擅自收取和使用,单位不知道该款.经过检察院调查认定伪证属实......使我在2007年10月31日,以受贿罪被判刑.又称因我认罪态度好判2缓2......
2008年6月3日,珲春市祭祀我终于又获得了新的重要证据:局长亲自到我家向我承认,他们叫我去开会,并让我销毁了该款收取和使用记录这一事实.以及市局3年里,使用部分此款情况......
用虚假伪证审判了珲春市祭祀我.现在,我只要求重新审判我.我受贿政府这么多款,不应判我判2缓2这么轻,我要求判我10年以上才合法公正.可本地无晴天.故我还未申诉.我已不知道哪里有法律?相信谁?证据应交给谁?......
谢谢吉林省珲春市地税局党委让我成为罪犯.我认真勤奋,真诚工作了28年,全局有目共睹.全局大会上就不要再胡说八道了,我一直沉默,可今天开始是让大家知道真相的时候了,事实终究是事实.切记我对珲春市祭祀你们说的话,我一生爱憎分明!
做梦都未想到的罪犯:黄仁哲 2008.7.5.(更改)
原工作单位及犯罪地:吉林省珲春市(县级)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