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书

诞生于2010年,专业的公墓陵园管理系统、网络祭祀系统。

延边州法院 延吉市法院办案不公 有法不依 大家评评理:延吉市祭祀

我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于2009年2月份从金XX处购得两所房屋,房屋购买后,由于房屋还没办理房照(整个小区均无房照,据延边州领导说,延吉有90%的房屋没有房照),开发商将我们的买卖合同,及我们的身份证收取后,承诺办理房照时直接办理我们的名字延吉市祭祀。

  我们当年装修并入住使用房屋,时至今日,由于开发商的问题,我们的小区一直没有办理房照延吉市祭祀。

  2011年,突然市法院来人说要执行我们的房屋拍卖,称原房主欠债,此房屋被法院认定为原房东财产,要执行拍卖延吉市祭祀。我们到法院了解了情况,说明了房屋我们买卖的过程。并提供了开发商的联系方式,开发商也证明了房屋是我们买卖的。延吉市法院要求我们提出执行异议。

  一审:于是,我们2011年向延吉市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出示了买卖合同,开发商的证明等相关资料,银行还款证明等,小区物业及居民的书面证明延吉市祭祀。

  奇迹出现了,延吉市法院出具了一审判决书,称采信我们的买卖合同,开发商的证明延吉市祭祀。给出了一个令我们惊讶万分的理由:由于本案标的物价值较高,需要我们提供更完全的证据,一审驳回了我们的停止执行异议!而证据是什么呢?竟然是房照,可是整个小区三百多户都没有房照,如何提供?

  二审:我们不服判决,上诉到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也判决下来了,也判我们输,理由仍然是我们证据不足,称根据中国《物权法》没有房照的房屋禁止交易;可是国家的法律规定没有房照的房屋交易是可以交易的,只要我们符合三点:1、善意取得;二、买卖合同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三,已经入住并实施有效管理延吉市祭祀。我们都符合,为什么这条法律在法院就不好使了呢?

  二审的结果我们当然不服延吉市祭祀,我们提出重审,被延边州法院驳回,延边州法院驳回的理由竟然让我觉得简直是在狡辩,理由是:房屋没有房照,所以原房主也没有取得产权,不允许交易!试问,如果产权不属于原房主金XX,你们怎么能判给债主来执行呢?如果产权不属于金XX,那就是开发商的房屋了,开发商证明是我们购买的,你们又凭什么执行呢?不由得不让我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同样是公民,可是法院的法律是对我有效,对债主们没有效果的;

  我不由得感觉法院真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延吉市祭祀。

  为什么百姓的真实买卖不能予以支持呢?而高利贷的债主却有这么大的能力延吉市祭祀,在我购买房屋近一年后竟然要夺走我的房屋呢?

  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我找到了延吉市领导,进行了信访,延吉市领导指示此案确实不符常理,连延吉市法院的领导都觉得判决书不可思议延吉市祭祀。这里面到底是什么原因和内幕呢?

  延吉市领导指示延吉市检察院配合我们走抗诉程序,我们现在把案件已经递交到了延边州中级人民检察院,州中级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我们的申诉理由,已经转至吉林省检察院延吉市祭祀。现在还没批复下来是否受理抗诉。

  在此期间,我们依法到延边州人大信访办、延边州政治委执法监督处进行申诉延吉市祭祀。

  延边州人大信访办收到我们的申诉信后,石沉大海,当时接待的人说,没有房照的房屋就是不能买卖的延吉市祭祀。

  延边州政法委的赵姓处长也说判得对,没有房照的房屋就是不能买卖的延吉市祭祀。

  我就纳闷了延吉市祭祀,不能买卖 ,凭什么判给高利贷来还债,不能买卖,原房主也没有房照,为什么法院判是他的房子,法律明文规定的此类没有房照的房屋交易是受保护的,为什么这些官员不明白呢?身为执法监督处的领导,桌上全是厚厚的法律文书,真的不懂吗?

  后来,执法监督处的领导答应受理,解决的方式就是给州检察院打个电话,要求秉公办理,再就不接待我们了延吉市祭祀。

  百姓伸冤延吉市祭祀,多难?官员作为,何易?

  经历了太多的推诿,太多的不合理,数年的官司,已经花去了我太多的时间和金钱,打官司已经花了数万元,问题却始终没法解决延吉市祭祀。

  疑点在哪里延吉市祭祀?

  为什么高利贷的律师在延边据说官司必赢?为什么有人说这个律师曾任吉林省高法的法官?甚至有人传说,这个律师是XX领导的小弟,作为百姓,我证实不了,希望发在这里,能让有良知的人看到,帮忙查一下延吉市祭祀。这个律师是金龙。

  真心希望中国有个讲理的地方延吉市祭祀,法院的执法有公!法既不公,天理何容!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 Copyright By 生命之书.Some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生命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