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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判决不公 不依据证据(原有法院生效判决)随意判决!:松原市祭祀

法院前三份判决“吉田商混诉巨成公司关于沿江街道办事处工程使用混凝土款一案”松原市祭祀,宁江区法院和松原市中级法院均判巨成公司胜诉,且都已为生效判决,

  该案件庭审记录中“巨成公司及代理人张忠烨多次强调:巨成跟沿江街道办事处工程没有关系,与尹亚秋没有关系,沿江街道办事处工程没有使用巨成公司资质,沿江街道办事处工程使用的吉田商混钱不应该由巨成公司支付”,经取证该工程尹亚秋是实际施工人松原市祭祀。宁江区法院最后两份判决又判沿江街道办事处工程剩余工程款归巨成公司所有,难道这五份判据不相互矛盾吗?大家都看看法院是不是巨成公司他们家开办?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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