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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市政协原 张春生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晋中市祭祀

山西省晋中市政协原 张春生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2-21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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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晋中市政协原 张春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晋中市祭祀。

  经查,张春生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给予他人礼金晋中市祭祀。

  张春生同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晋中市祭祀。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春生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鉴于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正厅级退休待遇,按二级巡视员确定其退休待遇。

  张春生简历

  张春生,男,汉族,1956年4月生,山西柳林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晋中市祭祀。1999年5月,任晋中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2000年5月,任晋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3年6月,任晋中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2004年12月,任晋中市委副书记;2006年11月,任晋中市委副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2010年5月,任晋中市委副书记、市政协 ;2011年7月,任晋中市政协 ;2016年7月退休。

  (山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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