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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法院耿凤果庭长歪曲事实 隐匿被告伪证 有法不依枉法裁判:保定市祭祀

保定市竞秀区法院以耿凤果庭长为首的重审法庭歪曲事实、隐匿被告

  伪证、故意不予采信保定市祭祀我的证据、有法不依枉法裁判

  河北省纪委、监察委:

  赵占良,男,汉族,住定州市苏园小区,原中移铁通保定分公司线务员(农民工)保定市祭祀。

  不服竞秀区人民法院(2014)新民初字第1885号和1886号民事判决,请求依法查处审判长耿凤果、审判员李保全、刘宗义、书记员宋琳琳徇私枉法,歪曲事实,隐匿被告商达公司伪证,故意不予采信我的证据而枉法裁判两案;查处二被告妨碍作证的违法行为,撤销竞秀区人民法院(2014)新民初字第1885号和1886号民事判决,再审改判保定市祭祀。

  事实与理由

  一、 发回重审两案超审理时限保定市祭祀,程序违法

  2014年12月耿凤果庭长受理发回重审两案,2017年7月13日作出判决,用时2年7个月保定市祭祀。

  二、判决书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一)、判决书错误认定劳动合同书签字日期为2010年1月4日,与“劳动合同书”原、被告签字日期以及商达公司诉讼代理人陈述2010年1月1日签字矛盾保定市祭祀。

  二)、判决书认定商达公司证据“劳动合同书”真实、有效错误保定市祭祀。封二签约须知由他人代签;我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址定州代签成“保定”。

  三)、判决书认定2010年1月4日同日签订“岗位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书”缺乏证据证明,且签字日期顺序颠倒保定市祭祀。

  四)、“岗位协议书”、“劳动合同书”的持有者-二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合法性、真实性保定市祭祀。重审法庭便认定该逆向劳务派遣合法是错误的。

  五)、判决书认定单方作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不影响合同自然终止的效力,撤销该通知书,亦不能恢复铁通公司与我的劳动关系是错误的,违反《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武警医院证明我因工受伤医疗期内被辞退);违反《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款保定市祭祀。

  三、两案判决认定二被告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一)、商达公司“劳动合同书”是伪造的保定市祭祀。

  1、封二签约须知不是我签字;2、住址“保定”与我住址定州不符;3、我与被告签字日期分别是2010年1月1日、2010年7月1日,而其陈述签字日是2010年1月1日保定市祭祀。

  二)、“岗位协议书”及“阴阳岗位协议书”是伪造的,判决书故意隐匿该“阴阳岗位协议书”保定市祭祀。

  二被告提供同期两个版本的“岗位协议书”,盖章不同保定市祭祀。之所以“阴阳”,是商达公司在我与铁通公司签字或盖章的“岗位协议书”复印件上加盖劳动人事专用章。

  三)、“劳务派遣协议书”是伪造的

  仲裁至诉讼,二被告共提交同期3个版本“劳务派遣协议书”保定市祭祀。版本三,甲方铁通公司名称错误,联系电话区号0311错误;商达公司电话区号03121错误。版本一:我提供铁通公司劳动仲裁答辩状。

  四)、面对我调取商达公司转移本人档案伪造我签名的“劳动合同书”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合议庭掩耳盗铃却作出有利于伪造者的判决保定市祭祀。

  四、判决书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商达公司“岗位协议书”未经质证

  重审时,我分别质证的是铁通公司提交的“岗位协议书”和商达公司提交的“阴阳岗位协议书”,判决书故意隐匿商达公司“阴阳岗位协议书”,却以其未经提交及质证的“岗位协议书”作出有利于二被告的判决(请查庭审同步视频及庭审记录)保定市祭祀。

  五、判决书适用法律错误

  一)、二判决未查明“劳动合同”、“岗位协议书”违反以下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驳回保定市祭祀我的诉讼请求:

  1、《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十七条第(二)项、(三)项、(五)项、(六)项、(七)项保定市祭祀,第二十六条,第五十八条,六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十六条;

  2、《劳动法》第五十五条;

  3、《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保定市祭祀。

  二)、判决书未查明“岗位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多项条款矛盾保定市祭祀,以及“岗位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违反以下强制性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2、《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3、“劳动合同书”约定控告人实行八小时标准工时工作制,根据“劳动合同书”签订的“岗位协议书”却是不定时工作制;违反《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七条保定市祭祀。

  三)、判决认定我与铁通公司工龄不满10年,无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驳回双倍工资差额是错误的,我3年军龄加铁通公司7年7个月工龄,已满10年,已经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保定市祭祀。

  六、判决书故意对抗保定市中院(2014)保民二终字第856号/857号民事裁定,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枉法裁判保定市祭祀。

  (2014)新民初字第1886号民事判决未查明事实真相,公然对抗保定市中院裁定,维持原一审被撤销的判决;(2014)新民初字第1885号民事判决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对抗市中院裁定,故意枉法裁判保定市祭祀。

  七、判决书故意歪曲事实,视违法逆向劳务派遣而不见,对我提供的人证(2位领导—铁通公司在编、6位同事-装机人员4名、营业员2名),2004年入职铁通公司至2011年被商达公司辞退期间的大量原始书证,物证,铁通公司原始文件及其发表的网络文章,二审铁通公司在仲裁委调取我的复印件记录-重审时二被告却虚假否认其证明力,合议庭故意不予采信;我提供5位铁通公司在编人员(含4位部门经理)记录的与我息息相关的日志(含考勤)、检查我工作的大量原始书证故意不予采信;对我提供的获得铁通公司荣誉证书-盖有铁通公司4枚印章的营业员证明我与铁通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故意不予采信;为商达公司转移我档案伪造我签字的“劳动合同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开脱;对我加班的大量证据故意不予采信保定市祭祀。

  以上事实充分显示耿凤果等人徇私枉法保定市祭祀,践踏国家法律,丧失了法官道德底线而枉法裁判!如果不能够纠正错误判决,显失公平正义,不仅会助长歪风邪气,也会伤普通百姓的心,殷切希望河北省纪委、监察委查明事实真相,纠正错误,撤销违法判决,追究耿凤果等审判人员的法律责任,追究二被告妨碍作证的法律责任,谢谢!

  此致

  敬礼

  赵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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