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李庄兴安家园经济适用住房于2011年12月27日开始申购,并且秦市政府已于2013年1月1日向省里上报兴安家园已入住,可是截至目前为止(2014年10月27日),该项目也没有完工秦皇岛市祭祀。在这样还没有达到入住条件的前提下,开发商就给各位业主打电话,要求领取入住通知书。之所以说没有达到入住条件原因有三,其一,没水没电,只是临水临电,一旦交付使用,能否保证居民正常生活?临时水的水质是否达标?什么时间才能接通正式水电?其二,小区内外道路都没有修好,别说是过汽车,就连行走都不便,本人买的那栋楼单元门前面还有一座小土包,翻山越岭的回家也是醉了。其三,小区不仅没有绿化,更没有安装路灯,以及人防(保安门卫)技防(摄像头监控等)设施。以上三点完全不符合入住要求。在这种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前提下,秦房、民安、嘉德三家房地产强行交房,这种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房子是哪个部门给出具的验收合格手续,这样的房子是谁给他们验收的?怎么就合格了!已经延期一年交付了,再这样延误下去,真不知道一边还贷款,一边交房租的老百姓什么时候才能住上自己的房子。
在业主领到的入户通知书上显示收取热计量设施(热计量表、温控筏及远传设施)2760元和天然气初装费2735元两项费用是极其不合理的,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秦皇岛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能源系统:供电、燃气、集中供热设施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秦皇岛市祭祀。是谁给开发商的权利做出这种乱收费的违法行为?
入户通知书上要求交纳3%的公共维修基金秦皇岛市祭祀,全国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办法一般为房价的2%-3%,大多地区是房价的2%,为什么秦皇岛购买经济适用房要按最高标准交付维修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秦皇岛市祭祀。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不知道广大业主交的基金的流向哪里,帐户由谁管理?
从定义上来看,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秦皇岛市祭祀。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当年认购秦皇岛兴安家园业主的购房价格在3500元左右,时至今日,房地产商打出的售楼广告是3620元起。做为现房,与苦等了三年的期房业主来讲,区区几十块钱的差价也叫适中吗?秦皇岛的经济适用房到底经济不经济?
另外小区的建设也与当时购买时的规划图不符秦皇岛市祭祀,从规划图上可以看出小区中心有一个人工湖,东面有一个大门,本人因为图上的大门,特地选了一个离门近的房子,可笑的是现在湖也没有了,门也没有人,真的是老百姓办事就是没门吗?不知谁为这种宣传与事实不符的行为买单?没有建湖和门的资金去哪了?没有这些相关的设施,经济适用房的房价是不是无形中抬高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的惠民政策,是政府行为,不是某一个开发商的个人行为,可是至今秦皇岛的政府没有给广大认购经济适用房的民众一个合理的交待,百姓求助无门秦皇岛市祭祀。----------------请大家帮忙转下,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