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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藁城市九门乡派出所不作为:藁城市祭祀

事实与理由:

  受害人张××于2012年11月16日被犯罪嫌疑人刘凤琴、刘凤霞姐俩打伤至流产藁城市祭祀。(有藁城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轻伤害文书)。

  2012年12月19号我把鉴定文书交到派出所,几天内我一直找派出所要求他们抓人处理,12月24号派出所顾永旭告诉我,对方对鉴定有疑问,要求做二次鉴定,你若不配合藁城市祭祀。我们就取保候审,我说我积极配合,如配合,你出车,鉴定费你先垫上,票据交到派出所,让对方给你钱,我虽觉得此事不妥,12月25号我还是照办了,与顾永旭,民警李彭杰一块去了市二院法医鉴定中心,恰巧市二院鉴定中心撤了,说与新的刑诉法相抵触,他们又带我去了市三院等地方,也没做成 。(下午回到派出所签字立了案)。

  在他们到处找鉴定机构是时,把对方的笔录丢到了车里,我翻看并做了复印,材料显示刘凤琴、刘凤霞根本不承认打人,不认识错误(我这里有录像、录音光盘作证,已交公安局)藁城市祭祀。令人疑问的是犯罪嫌疑人的两份询问笔录(分别为2012年11月28日和2012年12月24日)内容格式一样,上面写的都是第一次询问,有区别的地方就是11月28日是手写的,12月24日是打印的,我怀疑12月24日的笔录手印也不是犯罪嫌疑人的,因为在上次我亲眼看见嫌疑人的丈夫替她签字的,当时我与顾永旭理论,他说我没事找事,另外我发现12月24晚上(当晚是平安夜)顾永旭与犯罪嫌疑人一方(南董派出所协警)在九门鸿宾楼吃饭。

  2012年12月26号,顾永旭告诉我给对方做了取保候审,是市局长批得,我看他们是明显有问题,顶着不处理藁城市祭祀。

  对此结果我不服,2013年1月4日我找到了藁城市公安局田局长办公室才知道,对方至今没做取保候审,李所长还在联系二次鉴定机构,最后告诉我这事要等公检法三部门一起开会决定 藁城市祭祀。

  2013年1月13号,我找到了派出所了解情况,顾永旭带着三个民警出来和我争吵,态度十分恶劣,还有一民警想打人,作为一所的主要领导,怎么能欺骗办案呢?上骗政府,下欺百姓藁城市祭祀。既不抓人,也不处理,难道让人白挨打了?由于派出所的不公正处理,欺骗受害人办案,将事情一拖再拖,使嫌疑人姐俩与他的家人极为得意,极为嚣张,在大街上村民扎堆的地方,大肆宣讲,打她没事,派出所有关系,他让派出所怎么办派出所就怎么办,对受害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败坏了公安形象,我强烈要求上级机关,依法公平办案,严肃处理犯罪嫌疑人。

  此致

  反映人:李某某

  13028648681

  201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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