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太湖县民政局孟组长就殡葬改革事宜的讨论
鉴于近期安徽省太湖县县政府殡葬管理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此事在太湖县已引起了轩然大波,作为一个从家乡走出来的学子,自然也关心这一情况,同时我也认可和赞同这一行为殡葬网站。
在昨天,也就是2014年5月19日我拨打了太湖县县政府的便民服务热线了解相关事宜,拨通好几次之后终于有人接听了,了解我的来意之后,他给了我民政局一个办公室的电话,说那是专门负责此事的办公室,于是我又按照他给我的号码拨通了过去,接通之后,接电话的人又给了我另一个座机号码,让我拨打这个号码询问有关情况,终于我再一次拨通了另外一个号殡葬网站。就我所关心的两个问题,第一,对于每副棺木800元的补偿款的这一决定是如何做出的,第二,之前的宣传工作是否做好了,对方回答都不知情,无奈之下我只好跟她要了民政局局长的号码。
局长就是局长,电话始终打不通,于是我只能在网上查到了局长办公室的电话,打过去之后对方告诉我这是一公司的号码,并非局长办公室电话……挂掉电话之后我只能挨个拨打几个副局长的电话,无一拨通,最后终于拨通了纪检组组长孟祥钟的电话,了解我的来意之后,孟组长很亲切地回答了我的问题殡葬网站。针对第一个问题,孟组长说我县是贫困县,政府财力不足,政府给老百姓发放的是补贴并非购买价,他说凡5月31号前处置的,补助800元,6月31号前处置的,补助500元,如果处置了棺木的,县里负责发放一个价值300元的。如果有人愿意到其他地方买价格高一些的,直接补贴现金300元。公墓的价格,暂定为每个1500元,处置了棺木的,县里和乡镇共同补助1200元,死者家属负担300元,也就是说一共能给老百姓补贴2300元了,政府也只能做到这么多了。第二个问题孟组长回答道,县里近期一直在做宣传,通过各方面途径,所以他认为宣传工作做得很到位。
在电话我们一共聊了二十多分钟,大致是围绕这两个问题在讨论的,在此,我将我的观点呈现给大家殡葬网站。针对每副棺木800元的补贴我认为是不够的,至少这一刀切的方式是不合理的,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一副简单的棺木至少也得一千多,而稍微好一点的价值三五千,简单的八百块钱换回来价值数千的棺木,这与赤裸裸地强占公民财产有何区别?或许你会说我们是贫困县,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改革必然要付出一些代价的吗,之后不也还有很多补贴,加起来一共达到两千多了吗,其实这也是孟组长的观点,可是我想说的是,太湖县作为贫困县每年5.6亿的财政补贴都用到哪去了?老百姓从中得到了一点福利吗?交通不便是太湖县山区的重大问题,很多乡村的水泥路都还没修到,很多老百姓的危房问题也没得到解决等。改革是需要付出一些代价,这些代价能否让我们这些年轻人来承担,而不是让那些即将步入黄土的老人来承受,经济发展不好,不能让我们民众来买单,政府也有很重大的责任。看似对老百姓来说有补贴,可是今后的管理费呢,祭拜的交通费用呢等等问题,这些为老百姓考虑过吗?第二个问题,孟组长说道,关于殡葬改革国务院早就下发了文件,省里市里也很早就有这个规定了,只是我们县实施的比较晚,同时他还特意做了一个比喻,法律是每个公民都应遵守的,不能因为说不知法而就去犯法。关于这个回复,我认为他回答的不妥,我特意在县政府和民政局的网站上找到了相应的文件,发现最早的《太湖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意见》日期是4月30号,之后一直到现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通知,也就是说从五月一号份到五月三十一号之前,要求老百姓积极配合好政府做好棺木处理工作,这之前的有相应的补贴,之后补贴就少了,七月份之后就没有补贴了,这不是赤裸裸的要挟吗?为什么一定要有期限呢,对于那些支持了火葬的民众,为什么非得有截止日期呢?这一规定如同一个人对一个乞丐施舍的时候跟他说,你在哪天赶到我这,我就给你面包,如果超过了期限,就算到了我这,我也不会给你任何施舍。还有,如此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为何如此匆匆决断?为何之前没有宣传?孟组长用到的不能因不知法而犯法的比喻属于偷换概念,因为从小每个人都懂得不能违法犯法,这是常识,而关于殡葬改革这一事宜,如果政府没有宣传,作为山区的老百姓不知情也很正常,我本人作为二十多岁的大学生,也只是在上大学了才知道国家有这一政策,之前根本不清楚有这回事。请问,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你们都了解国家出台的所有法律法规吗?试问,之前该做宣传工作的时候你们干嘛去了?
还有一个问题,有些老人不理解这一政策,想用棺木埋葬,于是出现了喝农药自杀的,吊死了的等,都是为了赶在六月一号之前死去,这情况的确属实,可是孟组长一口否认,说没有发现这样的现象,这倒也符合官员回答问题时一贯的否认习惯,请问你们有想过会出现这种情况并积极做好预案了吗?这些人的死政府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至少政府应当反思殡葬网站。
最后我再强调一次殡葬网站,我本人很认同殡葬改革,只是我不认同政府这一刀切的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政府不能因为自身财政紧张就要牺牲老百姓的财产,更不能损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如果想做到取信于民,就不能把那些支持政府工作的人所应获得的所谓的“惠民补贴”设置最后期限,希望政府今后在出台政策的时候,真正做到以民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