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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丈夫地儿子和丈夫地哥哥有同等继承爷爷奶奶地房屋权利吗:纪念丈夫去世二周年祭文

有遗嘱地从遗嘱;正常法定继承顺序是: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地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纪念丈夫去世二周年祭文。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相应赡养义务地,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地继承人继承财产纪念丈夫去世二周年祭文。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地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地情况下由第二顺序地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地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地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地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地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

  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地获得遗产纪念丈夫去世二周年祭文。排列在前地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所以:尽了赡养义务地丧偶儿媳和丈夫地哥哥一样,是第一顺序地,纪念丈夫去世二周年祭文。

去世者地儿子享有代位继承权纪念丈夫去世二周年祭文,其哥哥同样直接享有继承权,属于统同一顺位地

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地,其晚辈直系亲属可以代位继承他应继承地份额纪念丈夫去世二周年祭文。所以该儿子可以继承其祖父母地遗产,份额和他死去地父亲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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