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曾有台湾西冷印社贵重文物同类状况到日本展出后拒不归还祭侄文稿,追索后对方报遗失,只答应赔偿200万日元,上诉日本法院至今无解,
顏真卿《祭姪文稿》和懷素《自敘帖》被私自借出,有勾结出卖、损毁国宝之嫌,国内文化界、法学界为何鸦雀无声祭侄文稿。。。
所谓“文人骚客”们只顾收购文物自赏,砖家叫兽无利不现祭侄文稿。。。可法学界不应该负起责任吗?
以往曾有台湾西冷印社贵重文物同类状况到日本展出后拒不归还祭侄文稿,追索后对方报遗失,只答应赔偿200万日元,上诉日本法院至今无解,
顏真卿《祭姪文稿》和懷素《自敘帖》被私自借出,有勾结出卖、损毁国宝之嫌,国内文化界、法学界为何鸦雀无声祭侄文稿。。。
所谓“文人骚客”们只顾收购文物自赏,砖家叫兽无利不现祭侄文稿。。。可法学界不应该负起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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