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农村地区在祖宗葬地(一般在本村的坟地)举行的祭祀,称为上坟上坟。由家里的男人携祭品、纸、香到坟前,摆放祭品、酒水,然后烧纸、焚香、奠酒、行礼,其间还压坟头纸。上坟习俗尤以清明上坟最为隆重,前一天早上还要去给祖先坟上添土,以表示家族人丁兴旺。大多数农村家族,儿子结婚,也要去上坟,含义是告诉祖先,家里的孩子成家、人口又多了。
另外,人死后第七天黎明,家人到坟前祭奠致哀,称垒七上坟。此后每七天一次,一般五七而毕,也有垒到七七的。人死第一百天时,亲属儿女备供品祭奠,叫百餮,旧时有的扎上摇钱树、纸箱、纸柜焚化于坟前,现在只是烧些纸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