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利川市团堡镇张家山村村民雷某到该镇店子坪村为其祖父上坟扫墓,在祭坟过程中,雷某燃烧纸钱时不慎引燃坟边茅草,茅草燃烧致临坟山林失火,失火面积达1.2亩。接到火情后,该镇林业部门迅速赶到现场,扑灭火势,调查失火缘由。经调查,违法人员雷某现已70多岁,由于其采取不文明祭祀行为导致山火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林业执法部门给予雷某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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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即将临近,希望广大群众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陋习,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的规定。尤其在疫情还未消散的关键时期,倡议城乡居民开展祭扫活动时做到“网络祭祀、减少出行;在外祭扫,减少返乡;居家祭扫,减少聚集;环保祭扫,减少浪费;安全祭扫,减少隐患”。切实做到不把火源带入林区,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来源:团堡在线
巴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2号)
根据省、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避免集中祭扫活动引发新的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清明节期间,巴东县城老君坡公墓和八公里瘗地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恢复开放时间暂按不早于4月20日执行,具体恢复开放时间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周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委托祭扫。巴东县城老君坡公墓和八公里瘗地在清明节期间提供委托祭扫服务。委托祭扫需提前电话预约,由墓地管理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按照约定时间代为祭扫(老君坡公墓预约电话:0718-4390535;八公里瘗地预约电话:13477901154)。服务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8日。
三、农村文明祭扫。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引导群众生态祭扫、文明祭扫、安全祭扫,切实做好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禁止野外用火,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服务保障。民政、公安、交通、应急、林业、网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殡葬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服务保障,安全有序开展祭扫活动。
五、带头推进安全绿色文明祭祀。全县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共巴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关于党员干部带头安全绿色文明祭祀的通知》(巴纪文〔2020〕1号)要求,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带头做安全祭祀的践行者、绿色祭祀的倡导者、文明祭祀的维护者。
疫情尚未结束,安全至关重要。自身健康,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敬请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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