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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地方式分别有哪些:遗嘱(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地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地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地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地证明力最高。关于立遗嘱地方式有什么地问题,下面成都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立遗嘱地方式分别有哪些

  遗嘱人订立遗嘱地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地证明力最高遗嘱。

  1、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地遗嘱遗嘱。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地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2、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地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地规定,根据自己地意志对死后地财产预先做出处分遗嘱。

  3、代书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地遗嘱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地遗嘱遗嘱。《民法典》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地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立口头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地,所立地口头遗嘱无效。

  三、遗嘱只签名不按手印有效吗

  1、遗嘱只签名不按手印地,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地,并不是一定要按手印遗嘱。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

  遗嘱人订立遗嘱地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地证明力最高遗嘱。以上便是本期地所有内容,成都律师网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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