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七”的内容,大致是:人死后,亲属每七天设斋会奠祭(或称追荐)一次,前后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祭奠。民间习俗对此尚有种种讲究。一^七称头七,由儿子为亡父(母)设木主焚纸钱,延请和尚诵经;二七则请道士还受生经;三七、四七俗称 “散七”,可由外甥、侄辈来做;五七倍受重视,另有“回煞”仪式;六七由女儿备酒饭,无女则由侄女;七七称“断七”,由丧家供
奉酒菜祭奠,并诵经除灵等祭奠。
有关做七习俗的来源及其信仰内涵等问题,至今众说纷纭,并无定论祭奠。民间相传,“做七”习俗始于唐初。据说,李世民临终前嘱咐太子:死后每隔七天须由亲人为其摆一次荐宴,烧一回纸钱,前后共七次,至七七四十九天止,使其灵魂得以顺利超度。李世民死后,太子遵旨照办。后来,公卿百姓纷纷仿效,由此形成“做七”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