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俗,亡人死亡后出殡时,亲朋好友24叩首礼节
这样叩下来人能受得了吗?估计只有直系亲属这样拜,其他人不用吧。潍坊老人去世的风俗
穿白大衣服.烧纸币.摔盆子.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殡葬管理工作应坚持国家殡葬改革方针,全面实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提倡自愿改革;少数民族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公安、建设、土地、卫生、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殡葬设施,应根据全省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履行审批手续:
(一)建立殡仪馆,由县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咐腊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建立乡镇殡葬服务站,为农村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堂,下同),应经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建设和扩建公墓(含骨灰塔陵园,下同)、纯肆搬迁殡仪馆,应经县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殡葬服务单位的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六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建立殡葬服务设施管理制度,适时更新改造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葬服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实行规范化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不得出具虚假证明。
第七条运输、存放、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经批准的医疗机构或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八条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城镇的遗体运输应由殡仪馆承办,农村的可由乡镇殡葬服务站或移风易俗服务组织承办。
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遗体运输业务。
第九条存放非正常死亡者遗体,有关单位或个人应与殡仪馆签订书面协议。
无名尸体火化后180日仍无人认领骨灰的,可由殡仪馆自行处理。
第十条公民在异地死亡的,应当就近火化。
第十一条除公安机关确因办案需要并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深埋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遗体土葬。
第十二条禁止在公共场所摆放花圈、搭设灵棚或抛撒、焚烧祭祀品。
第十三条提倡采用播撒、深埋、植树葬等方式处理骨灰。安葬骨灰必须在经批准建设的公墓或公益性墓地内。
第十四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或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河流堤坝附近或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两侧,
(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成区及村镇规划区范围内。
第十五条禁止在公墓和公益性墓地埋葬遗体或建立宗族墓地、搞封建迷信活动。
禁止非法出租或买卖墓穴。
第十六条严格限制公墓和公益性墓地的墓穴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2平方米,墓碑高不得超过0.8米。提倡使用卧碑或横碑。
第十七条在公墓内安葬骨灰,当事人应同公墓主办单位签订骨灰安葬协议,并一次性交纳有关费用。缴费期按年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期满仍需保留墓穴(含骨灰堂骨灰存放格位)的,公墓主办单位应当在期满前180日内通知户主办理继衡裤滑续使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无主墓处理。
第十八条公墓和公益性墓地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因建设需占用时,除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外,建设单位应给予当事人补偿;需搬迁的,建设单位应承担搬迁费用。
第十九条公墓主办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公墓建设和维护工作。
公墓应当保持整洁肃穆,做到墓区规划合理,环境园林化。
第二十条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的生产、销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第二十一条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棺木等土葬用品。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兴办殡葬设施的,
(二)墓穴面积和墓碑高度超过规定标准的,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
四)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
其中第(一)项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责令其恢复原状。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土葬遗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乱占土地、建造坟墓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民政部门在殡葬管理执法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收缴罚款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票据。罚没款项全部上交国库。
第二十八条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出具假证明,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主管机关责令退赔,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殡葬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华侨、港澳台同胞死亡后回本省安葬的,适用本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1985年9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和1996年2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山东省公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山东人的习俗
1、喝茶:每家每户都有至少一套茶具,大部分都是一个茶壶配十多个玻璃茶杯。茶叶用的是大叶茶(据说是挑完好茶剩下的茶茎茶叶儿),比较便宜,几块钱一斤。家里来了外人,不管是邻居串门还是客人,肯定要泡上一壶茶招待。2、座位:有主次之分,基本按照辈份或身份来坐。
3、喝酒:基本每顿饭都有酒,酒是用热水烫过的,是热酒。
4、吃饭:上一道菜吃一道菜,先可一种菜吃,吃两口后放下筷子喝酒聊天然后再吃,如此反复;最后一道菜上来前不能吃主食;婚宴上讲究3盘6碗12碟;吃饭时都不用碗。
5、递烟:烟也是不可缺少的。走在路上碰了面,先要递过去一颗烟打招呼,而且不管男女。就如同北京人见面说“您吃了吗?”
6、过年磕头:过年不用拎着礼品去拜年,长辈也不用准备饭菜。家族里所有同一级别的媳妇或男人聚在一起,到每一个分支辈份最大的人家里磕两个头坐一会,说会话就行,家里备些瓜子糖块即可。未婚女子不用去拜年。
7、过年年夜饭:夜里12点准时将包好的素陷饺子下锅,煮熟后先要上供祭天,剩下的饺子自家吃。
8、结婚磕头:新婚夫妇要给比较近的长辈包括爷爷叔叔姑姑姨舅等磕头,磕完头长辈会给红包。
9、送别:家族里有人要长期外出如打工上学等,比较亲近的亲属邻居都会来送别,并燃放鞭炮。
10、结婚女方准备:两个大喜饼直径有五六十公分;一只母鸡;宽心面条三四公分宽,前一夜擀好,留待婚礼当天到男方家煮;新的幅条两根,卷成卷用红纸包上,婚礼当天放在新娘身上;长明灯;红盖头(一个大大的纱巾);红围巾;用毛巾包两盒烟。
11、结婚男方准备:上好颜色的红红绿绿的花生核桃;一只公鸡;两根红烛;算好新娘过门的时辰;喜贴、喜对子、符;顶针(结婚当日如果碰到其他新娘要互换顶针);新娘新郎个两双新鞋;
12、婚礼过程:女方亲属给新娘穿衣、围巾、盖上红盖头——男方迎亲,手捧花下跪请求女方嫁给他——新娘新郎向女方父母鞠躬告别——男方抱着女方上婚车——婚车在路上绕一圈后按算好的过门时间到新郎家——新郎家有人开车门要烟——新郎母亲给新娘下车钱——新郎抱着新娘跨过门口的火盆到典礼地点——主婚人讲话——双方父母入座、贵宾入座——证婚人讲话——拜天地拜父母夫妻对拜交换戒指——入洞房——枕头里放入麦杆花生——换鞋——吃宽心面——拥抱婆婆——屋内游戏——换衣去蒙山游玩——回家给长辈磕头改口收红包——入席吃饭——敬酒每桌每人两杯——晚上点灯闹洞房。本文的分享就到这里了,相信大家阅读完本文,可以更好的了解关于“山东殡葬风俗 山东殡葬风俗视频”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