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书

诞生于2010年,专业的公墓陵园管理系统、网络祭祀系统。

殡葬用地公告 殡葬用地公告范文

本文给大家分享“殡葬用地公告 殡葬用地公告范文”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啊!

征地迁坟补偿标准

各地补偿标准不一样,以下几座城市的标准可参考:一、山东济南、济宁、德州迁坟补偿标准
2008年9月26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显示济南、济宁、德州三市迁坟(棺木、拾骨、骨灰盒)650元/座,少数民族按其殡葬习惯和特点补偿标准为650-2000元/座。
二、河南郑州迁坟补偿标准
2009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迁坟,一棺一墓,2000元/座,每增加一棺增加500元。
三、湖南岳阳迁坟补偿标准
根据《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收土地需要迁移坟墓的,按《坟墓迁移补偿标准》规定予以补偿。征收土地需要迁移坟墓的,按《坟墓迁移补偿标准》规定予以补偿:混凝土坟2000元;砖、石坟1500元;土坟1000元;尸骨罐400元。
备注:
1.迁坟前,征拆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必须发布迁坟公告。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由墓主亲属将坟墓迁葬到指定地点,并按规定标准补助;逾期未迁者,由用地单位代为处理。
2.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土地所要迁移的坟墓,必须严格执行岳阳市殡葬改革制度,迁葬地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规划部门负责确定,其报批和组织实施等相关费用由征(用)地单位负责。
3.烈士、宗教和少数民族坟墓迁移应会同民政、民族宗教部门处理。
4.双冢坟补偿金额增加补偿标准的60%。
5.坟墓有碑石和其他墓地设施的,增加补偿标准的30%。
6.麻石、大理石等超上述标准的坟墓按评估价值补偿。
综上所述,国家各地区修路征地迁坟补偿标准大致在400元—2000元之间,沿海地区迁坟补偿标准相对会高些,但因资料缺乏,无法一一呈现。
附:迁坟补偿协议书需完善以下资料:
一、协议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事由;
2、补偿标准;
3、补偿范围;
4、补偿内容及数量;
5、补偿金额;
6、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7、坟墓的迁移时间;
8、法律责任等。
9、协议的份数;
10、合同签订日期等。
另每份合同须有合同编号(仲拆字[20XX]XXX号)。
二、现状地形图:指目前拆迁的现状地形图,在现状地形图上勾画出拆迁补偿的范围,经办人员、户主需签名。
三、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须拿原件进行复印,经办人员需签名。
四、坟墓权属证明:在现状地形图上加盖村小组公章证明权属。
五、拆迁补偿核准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拆迁办→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
六、付款申请审批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

购买北京墓地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1、认购墓穴须凭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或符合购买寿穴的相关证明办理手续。
2、认购墓穴后,不得转让、转卖、更改使用人姓名或改变用途。
3、认购墓穴时,应确认墓穴区号、型号、价格和墓穴保护箱及方向。同时需要注意,骨灰盒尺寸小于墓穴内径大小。
4、认购墓穴时,可能需预付定金,数额各公墓单位另行规定。墓穴碑文刻字、瓷像加工完毕(周期约30天)后,应及时到园确认,签订《墓穴购销合同》、付清余款,并发放《墓穴证书》。
5、预付定金后,余款须在三个月内结清,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已付定金后要求更改墓穴位置,按定金的5%收取手续费。
6、如申请退墓或迁墓时,应提供使用人(寿穴)书面意见或其全体继承人同意的公证文书,方可办理相关手续。要求退墓穴的,公墓方按墓穴总价的5%收取手续费,所付的维护费按年度计扣,造成损失的另行收取相应的损失费。已落葬的墓穴或未落葬而已超过三年的,不予办理退墓,如放弃墓穴使用权,墓园将收回《墓穴证书》,并退还剩余使用期限内的墓穴维护费。
7、确认碑文刻字施工单后,如需修改的,应在三天内前来办理手续,逾期概不办理修改手续,如三天内未来办理修改手续而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注(墓碑刻字施工单以业务员电脑打印登记单上的碑文字为准,请客户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
8、办理墓穴落葬、碑文加字、瓷像加工等相关手续的,须由申请人凭购墓合同、发票、墓穴证书等相关原始凭据来办理。凭证不齐全的,不予办理手续。寿穴使用人过世后,需在落葬前30天来办理加字、瓷像加工等手续。
9、墓穴石箱半入于土,常年累月因潮气而产生的积水,属自然现象,墓园不负相应责任。
10、墓穴维护费每10年收取一次,应按期缴纳维护费,对连续三年未缴纳维护费的,经书面通知后,三个月内仍未缴纳的,在本市主要报纸上刊登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仍未缴纳者,该墓穴将作无主墓处理。
11、自双方签订《墓穴购销合同》之日起,实行三年免费保修(仅限墓穴质量问题,遇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墓穴损坏,墓园不承担赔损责任)。三年保修期后如提出维修要求,墓园将负责墓穴的有偿维修。
12、建墓工程及石材由墓园统一负责,不得私自改造墓穴、安装附件等设施。凡私自安装附件设施、放置贵重物品、装饰品及种植花草树木,如发生损坏、遗失、枯死等情况均由客户自行负责。
13、为保持墓区整洁卫生环境,放置在墓穴上的祭品应自行处理,未及时清理的,过后一律由墓区管理人员清理。在墓区进行祭扫时请勿在墓穴盖板上点燃香烛及放置蜡制、油脂供品,因油脂融化后渗入墓穴盖板,无法清除,造成损失由客户自行负责。
14、祭扫时请勿挤靠于相邻的墓碑,以及踩踏其他墓穴,以免发生意外,否则造成墓碑等损环、人员受伤的自行负责。
15、提倡用鲜花文明祭祀,禁止在公墓内燃放鞭炮、焚烧大型的迷信用品及衣物、家具等遗物。墓区内禁止焚烧锡箔、冥币等祭祀品,应到墓园指定的焚烧点焚烧,如不遵守规定,造成人身财物损失的,除自行承担本身的损失外,还须承担对毁损公共财物及他人损失的相关责任和赔偿。
16、申请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等相关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与公墓业务部门联系办理变更,以便更好地提供售后服务。

国土资源部关于殡葬用地规定

法律主观:

国土资源部有关宅基地使用的规定探索宅基地管理的新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九)严控总量盘活存量。要在保障农民住房建设用地基础上,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凡村内有空闲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鼓励通过改造原有住宅,解决新增住房用地。各地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节约挖潜、盘活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十)逐步引导农民居住适度集中。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建设发展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本着量力而行、方便生产、改善生活的原则,因地制宜、按规划、有步骤的推进农村居民点撤并整合和小城镇、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民居住建房逐步向规划的居民点自愿、量力、有序的集中。对因撤并需新建或改扩建的小城镇和中心村,要加大用地计划、资金的支持。对近期规划撤并的村庄,不再批准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应向规划的居民点集中。(十一)因地制宜地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村改造。各地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本着提高村庄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开展“空心村”治理和旧村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对治理改造中涉及宅基地重划的,要按照新的规划,统一宅基地面积标准。对村庄内现有各类建设用地进行调整置换的,应对土地、房屋价格进行评估,在现状建设用地边界范围内进行;在留足村民必需的居住用地(宅基地)前提下,其他土地可依法用于发展二、三产业,但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四、加强监管,建立宅基地使用和管理新秩序(十二)建立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做到对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乡镇国土资源所是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对动态巡查负直接责任。建立动态巡查责任追究制度,对巡查工作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制止不得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十三)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市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与市、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村自治组织建立依法管理宅基地的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农村宅基地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共同遏制违法占地建住宅的行为。(十四)依法查处乱占行为。各地要认真负责依法查处宅基地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对未经申请和批准或违反规划计划管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应当限期拆除、退还土地并恢复原状。对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经依法处置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1〕146号)要求予以登记的,村集体组织可对确认超占的面积实施有偿使用。对一户违法占有两处宅基地的,核实后应收回一处。(十五)加强指导,不断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务必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对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抓紧落实通知要求的各项措施,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政策规定。同时要深入调研宅基地管理中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主动采取措施解决,并及时上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加强对督察区域内农民宅基地审批与管理情况的监督,确保农民合法居住权益得到保障。

殡葬用地能用新增用地吗

殡葬用地能用新增用地拦简。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殡葬用地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必须使用谨渣规划内已经划定的土地或者与已经划定的墓地相连的土地。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土地,需要经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再划拨新增用地作为殡葬用地。因此,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墓地范围内,可以使用划拨的新增用地作为殡葬简晌裤用地。本文的分享就到这里了,相信大家阅读完本文,可以更好的了解关于“殡葬用地公告 殡葬用地公告范文”方面的内容。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 Copyright By 生命之书.Some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生命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