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抚恤金由 继承
仅供参考抚恤金要看是属哪一类的抚恤金,比如你爷爷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你爷爷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如果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但是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遗产首先还要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所以,你爷爷的抚恤金只能由你爷爷的子女共同继承。你不是继承法中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是不享有此继承权的。
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怎么继承分配
你好!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性质上来讲不是死者的遗产。 遗产,顾名思义是遗留下来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据此,遗产具有时间的特定性、范围上的限定性等特征。
从时间上看,“工亡补助金”是基于职工死亡这一事实产生的,职工死亡在先,“工亡补助金”产生在后,因此“工亡补助金”不是职工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不符合遗产的时间特定性特征。
另外,“工亡补助金”的发放对象应是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其目的是对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进行抚恤。工亡补助金作为“受害人未来生存年限中的收入丧失”或“其家庭预期收入的减少”其请求权人应为受该收入减少不利的人,即对该收入享有获取权和支配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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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继承顺序及分配规定是什么?
抚恤金是不可以继承的,抚恤金并不是作为遗产来进行处理的,一般是支付给直属亲属用来保障其基本生活而确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
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为,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抚恤金一般不作为遗产。
一、遗产的范围怎么界定?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二、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抚恤金分配法律规定
抚恤金的分配的法律依据迅拿有:
1、可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分配。
2、可以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坦昌察相关规定,凡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需按照当地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3、针对已参加企业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如果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可以按照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让茄其他合法财产。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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