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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流程(公务员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流程)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篇关于“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流程(公务员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流程)”的文章,大家来看看吧!

丧葬费怎么领取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的余额、丧葬费、抚恤金申领流程:一、当事人去世后,家属或者是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一般是将资料提交给当事人原单位,由其代为办理。二、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他的法定继承人将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进行统一计算,符合条件的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的抚恤金、丧葬费金额。三、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到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去领取就可以了。

退休人员病故后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办理内容:为机关事业单位已故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计发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并停发工资。2、办理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3、办理材料:死亡证明或因公牺牲有关材料。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一式两份,各街道办事处属下事业单位一式三份。5、办理流程:已故人员所在单位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连同死亡证明或因公牺牲的有关材料送区人事局。
6、由工资福利股计算抚恤金和丧葬费后区直单位凭审批表到区民政局代领抚恤金和丧葬费并转交给其继承人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属学校凭审批表在该办事处财政所代领给其继承人其它事业单位按拨款渠道支出。
7、工资福利股将留存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同时根据单位报送的工资统发信息在统发软件作停发工资处理。8、丧葬费标准为所在县级行政区上年度3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抚恤金标准为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死者是在职人员的以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抚恤金计发工资基数死者是离退休人员的以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

丧葬费和抚恤金领取流程

丧葬费和抚恤金领取流程:

1、领取人应递交通知书、抚恤金项目审核表、户口簿、身份证、私章;

2、如委托他人领取,代领人需凭持证遗属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私章、通知书、抚恤金项目审核表。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它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办理退休人员死亡需要的手续: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对于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死亡人员家属持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死亡人员身份证、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身份证、银行开具的领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在职死亡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

丧葬费和抚恤金领取所需材料如下:

1、《XX市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领取抚恤金申报表》。表中盖单位或代理公章、街道办事处公章、居委会公章,表中必须有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意见;

2、《XX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领取抚恤金登记卡》,盖企业或代理公章;

3、新增遗属人员身份证件。请企业和市区各劳动代理机构带齐以上材料在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以前报到劳动大楼一楼大厅办理,审核无误的为供养直系遗属办理建档手续,并于次月起通知遗属人员所在单位或代理机构到指定社会化发放机构领取存折,遗属人员到指定社会化机构领取遗属名下抚恤金。

办理丧葬费需要材料如下:

1、个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火化收据、死者身份证、社保卡、死者养老金存折或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2、若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与死者的关系在户口注销证明里不能清楚反映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要求写明关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关系,办理时需法定继承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

3、农转非死亡人员需到所在。

丧葬费和抚恤金办理流程如下:

1、领取人应递交通知书、抚恤金项目审核表、户口簿、身份证、私章;

2、如委别人领取,代领人需凭持证遗属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私章、通知书、抚恤金项目审核表。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它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办理退休人员死亡需要的手续: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对于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死亡人员家属持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死亡人员身份证、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农业银行开具的领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在职死亡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

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流程

领丧葬费和抚恤金需要以下手续: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2、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3、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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