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叫张挺的县衙书吏,三十岁左右,值夜时离奇死在了承发房中吴江供灯牌位烧香。衙吏(衙役与书吏)虽地位低下,可在地方的影响不容小觑,所谓流水的衙门,不变的衙吏,新来的县太爷想成事,想做事,还需要依靠这些当地衙吏。刚到任的刘知县率人仔细进行了勘验,现场却极其离奇诡异,那张挺满脸惊骇之色,似乎遇到了什么极端恐惧之事,蜷缩于房中一角,周身无任何伤痕。事发县衙大院,刘知县新官上任,于公于私,都需要彻查此事,以正视听。
当夜,整个县衙前院,只有住在角房的伙夫马六和张挺两人吴江供灯牌位烧香。据马六所供:自己收拾利落之后,睡前冲凉回来,还撞见张书吏入厕,当时并无异样,夜里自己睡得很沉,也未听见什么动静。不过,前两日曾无意间偷听到几名衙役私下谈论说:“张书吏最近心神不宁,常听其惊呼“有鬼!有鬼!真是报应啊!”他们此话何意?自己不知,可如此诡异死法,也许张书吏是中邪,又或者真的是被鬼魅缠身了吧!鬼神之论,刘知县从来不信,观其情状,倒确像是惊吓而亡。
接下来几日,刘知县并没有提讯马六口中那几名衙役,而是让家仆常与衙役们聊天闲谈,了解张挺其人以及其为人处世,可大都对此讳莫如深吴江供灯牌位烧香。检视过往未结案宗,一桩沈氏闺门女秀玉与邹家子邹贵私通,奸情败露后自戕的案件引起了刘知县的注意。原告本是秀玉父亲沈秀才,状告邹贵强暴己女不成,致其死命。已故唐知县审理认为,沈秀才举证不足,涉嫌诬告,尸格显示,沈秀玉早非处女之身,那邹贵仅受杖刑惩戒,已被张挺做保开释。
刘知县了解到,那邹家是本地富户,邹贵和书吏张挺私交甚密,究竟张挺在此案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他又为何离奇死去呢?刘知县认为此案疑点颇多,很可能与张挺之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遂有意重审此案吴江供灯牌位烧香。一连多日,刘知县假托水土不服,身体有恙,乔扮成郎中模样,到沈家附近转悠。不想,此案已过去三个多月,却因风闻书吏张挺已死,一时又成了人们街头巷尾热议的焦点。沈秀才因告状不成,已气得卧病在床。刘知县被沈家仆人请到家中诊治,从其仆人口中大致了解了事情经过。
原来,那沈秀才家就住在城墙边上,人们只要站在城墙上,就可一览无遗吴江供灯牌位烧香。沈家秀玉,人如其名,肤如凝脂,端庄秀丽,是这城中有名的美女,常引得浮浪子弟驻足观望,秀玉常深居简出,几乎从不出门。邹家开设牙行,可以说操控着全县物价,各类走商贩卒,牙行都要抽取佣金,是县中首屈一指的富户。邹贵自小被娇惯成性,是有名的花花公子。听说沈家有女,花容月貌,也常到城墙之上闲逛,希望目睹芳容一面。
一日,秀玉推窗吐痰,恰被邹贵撞见,邹贵立时浑身酥软,想入非非,站城墙之上久久不愿离去吴江供灯牌位烧香。直到当晚二更,秀玉仍在灯下刺绣,姣美身影映在窗纸之上。邹贵心痒难捺,顿起淫心。他轻手轻脚翻墙而入,持短刀挑开秀玉门闩,秀玉听见动静,急呼有贼,邹贵已闯进门来,一把将其抱住,欲行不轨。秀玉羞愤难当,抓起身旁剪刀刺其胸口,却被其一把抓住手腕,欲行甩脱,却正刺入秀玉颈项。沈家仆人听到动静,冲进绣房本已捉住邹贵,可见小姐情况危急,慌忙救人,那邹贵借机逃脱。
第二日,沈秀才悲愤难抑,将邹贵诉至县衙,知县依律率衙吏和稳婆勘验了秀玉尸身及现场,也将那邹贵拘捕到堂吴江供灯牌位烧香。不料,大堂之上,那邹贵却扬言沈家秀玉本就与其有私,是闺门女羞于被仆人们撞见,自尽而亡,且言词凿凿,连秀玉乳间有痣的隐密事都知道。秀玉已死,死无对证,更有稳婆验尸证明,秀玉早非完璧之身。结果可想而知,沈秀才因举证不足败诉,且还涉嫌诬告,被衙役逐出。沈秀才一介读书人,女儿被杀清名还遭玷污,连急带气,被仆人抬回家中一病不起。
刘知县好言抚慰沈秀才,道出身份,表示自己已决定重新审理此案,病床上的沈秀才,热泪盈眶,感激涕零吴江供灯牌位烧香。回到县衙,立即召集三班六房的全部衙属训话:
“欢迎大家揭发、检举以往公事、案件中营私舞弊者,凡一时糊涂犯错,诚心悔过自首者,本官视情节轻重,轻者,保证既往不咎,重者也会从轻发落吴江供灯牌位烧香。可凡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者,休怪本官不体恤下属,拚去这顶乌纱不要,也要还吴江百姓一片朗朗青天。”言毕,宣布重审沈秀玉案,选派经过观察,认为可信的衙吏将邹贵和参与验尸的稳婆拘捕下狱。
刘知县这招敲山震虎,搅浑了一池之水,却甚是奏效吴江供灯牌位烧香。众见矛头指向沈家的案子,曾参与审讯邹贵,负责行刑的几名衙役自首,表示曾收下张书吏每人五两银子的好处,要几人手下留情。刘知县依前所述,训诫一番后果真既往不咎。接着是招房书吏,刑房捕役……众人皆表示曾收受过张挺好处,要自己尽力为邹贵周旋。涉及人数众多,由此可见,张挺恐已非一般贪墨之吏。
堂审之日吴江供灯牌位烧香,邹贵失却张挺庇护,况风闻张挺已遭鬼魂索命,这种花花公子不待刑具上身,已吓尿了裤子,跪地招认罪行:
那晚自己逃出沈家,知道摊上了人命官司,心中害怕,急切间敲开好友张挺家门商议对策吴江供灯牌位烧香。张挺却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舍得花银子,事情就没那么严重,他可帮自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问其要多少银子?他说:“世人皆为利,银子少了惑不动人心,最少要二百两。”自己不敢耽搁,跑回家中,取来三百两银票付与,多出一百两是对其酬谢。他挺高兴,嘱咐自己说,只需一口咬定,那沈秀玉与你早有私情,她的死与你无关,是其羞于被家人撞见,自尽而亡即可无事。
堂审之前,他又偷偷传话说:“县太爷若问你与沈秀玉私情证据,就说其双乳间有痣,色泽、大小与红豆同吴江供灯牌位烧香。”自己全依其言,果然只被杖责而释。刘知县令其签供画押完毕。又将那已浑身发抖的稳婆押至近前,事已至此,那稳婆辩无可辩,只好招认自己如何收下张挺所贿银两,如何按其要求伪造尸格,并向案犯透露关键证据等犯罪经过。
刘知县已怒不可遏吴江供灯牌位烧香,令左右将邹贵和那稳婆先拖下去痛责二十大板,再拖回来听判:
邹贵因奸害命,罪大恶极,拟判斩首吴江供灯牌位烧香。报呈刑部核批行刑。稳婆收赂,捏造伪证,混淆视听,颠倒黑白,枷号三个月,遣发为奴。书吏张挺,中饱私囊,欺天昧地,诬良为贱,心虚惊吓而死,系因果报应,律不究死人,其家产罚没,皆归沈家,以慰亡灵。
一个多月后,刑部批复下来,罪魁祸首邹贵被斩首示众吴江供灯牌位烧香。
此案结陈以后,吴江吏治复归清明,刘知县赈恤贫民,主政吴江三年,颇有政声吴江供灯牌位烧香。只是可惜的是,康熙六年,其升迁高邮知州,却于赴任途中病逝。
小结:
佛家尊崇“因果报应,”道家宣扬“天道循环,”虽说法有异,可道理则同吴江供灯牌位烧香。本案是康熙年间的一桩真实案例,从中可窥清代衙门中的吏治乱象,无怪有人评论说“清代与胥吏共天下。”可见这群衙吏们欺上瞒下、营私舞弊的现象有多严重(封建制度制约)。可是,人常说“离地三尺有神明”,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那张挺不做欺天昧地恶事,又怎会被活活吓死?那邹贵若不犯伤天害理犯之案,又怎会身首分离?一切都是报应,自作自受,换句旁白,皆谓“天理昭彰,报应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