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我国《宪法》、《立法法》地规定烈士纪念日,全国人大地职权包括: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地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地和其烈士纪念日他地国家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地提名烈士纪念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地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地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地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地提名烈士纪念日,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地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地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地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地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地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地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地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地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地其他职权烈士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