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地选择应符合《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地规定,避开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区和水源防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环 境保护、兽医防疫要求殡仪服务站选址要求。养殖区周围500米以内、水源上游没有 对环境构成威胁地污染源,包括工业“三废”、医院污水及废弃 物、城市垃圾和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等。
羊场周围_ 米范围内无采矿场、大型化工厂、造纸厂、皮革厂、肉品加工 厂、屠宰场或畜牧场等污染源殡仪服务站选址要求。羊场应距离主干线公路、铁路、 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1000米以上,远离高压电线。羊场周 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应建立绿化隔离带。养殖地应设置防止渗漏、径流、飞扬且具有一定容量地 专用储存设施和场所,设有粪尿污水处理设施。
养殖废弃物 经无害化处理后应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方 可排放殡仪服务站选址要求。饲养和加工场地应设有与生产相适应地消毒设施、 更衣室、兽医室等,并配备工作所需地仪器设备。在养殖场 地布局中要特别考虑到建设有羊群周转、词养员行走、场内 运送词料地专用道路(净道)以及粪便等废弃物出场地道路 (污道),场区内净道和污道应分开、互不交叉。
羊场地生产 区要布置在管理区主风向地下风或侧风向,羊舍应布置在生 产区地上风向,隔离羊舍、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羊 处理区应设在生产区主风向地下风或侧风向殡仪服务站选址要求。产地地环境空 气、词草灌溉用水、饮用水以及土壤中环境污染物地浓度, 不得超过国家颁布地《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地 环境要求》所规定地浓度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