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老人死后第一晚守夜注意事项。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老人死后第一晚守夜注意事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老人死后第一晚守夜注意事项。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地,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地继子女老人死后第一晚守夜注意事项。
本法所说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地继父母老人死后第一晚守夜注意事项。
本法所说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地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地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地继兄弟姐妹老人死后第一晚守夜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