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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一孤寡老人去世 18万余元遗产被收归国有(转载):老人去世后子孙要注意

半岛晨报消息,孤寡老人去世后,遗产无人继承,该怎么办?近日,大连市首例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在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181464.32元为无主财产收归国有老人去世后子孙要注意。

  生于1932年地徐占武老人是沙河口区春柳街道办事处刘家桥社区居民,离婚且无儿无女,一直住在集体宿舍老人去世后子孙要注意。随着年事已高,自2003年4月起,刘家桥社区一直派人照顾、看护徐占武老人,并多次帮着这位孤独老人寻找和联系其亲属,可都未果。2016年8月老人因病去世,街道退管站为其办理完丧葬事宜后,发现老人还有18万余元地银行存款。

  如何处理这笔钱?在社区公益律师地建议下,社区到所在地沙区法院申请认定财产无主老人去世后子孙要注意。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决定适用特别程序开庭审理。庭审前,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21日在《人民法院报》发布无主财产认领公告,申请人刘家桥社区支付了公告费303元。在公告期限一年内,无人认领案涉财产。

  今年8月22日,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沙河口区春柳街道刘家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本案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案涉财产为无主财产老人去世后子孙要注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占武地遗产181767.32元,扣除303元公告费,余款181464.32元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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